调整2024年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干货

文摘   2024-10-16 08:09   湖北  
2024年10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杭州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示。
根据公告,调整2024年杭州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对象包括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以及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服现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军士和义务兵

具体来说,烈士遗属的抚恤标准提高至每年84233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为每年77227元,病故军人遗属为每年70209元。

对于在乡复员军人,根据参加战争时期的不同,抚恤标准也有所差异,抗日战争时期的复员军人抚恤标准为每年52644元,解放战争时期的复员军人为每年49166元,建国后的复员军人为每年45651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42136元。

▲2024年杭州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对于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根据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详细划分了残疾抚恤金标准

以一级残疾为例,因战致残的军人每年可获得177826元的抚恤金,因公致残的为169743元,因病致残的则为161660元。其他级别的残疾军人也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24年杭州市区无工作单位(含无固定收入)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

对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有所不同,其中因病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为每年48498元。

服现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军士和义务兵的护理费标准为每年40415元。

▲2024年杭州市区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目前,上述调整后的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为征求意见稿,暂未正式实施,最终数额标准以官方审议通过并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小编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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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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