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已经是大家
耳熟能详的一句警示语
但有些人喜欢铤而走险
心怀侥幸
殊不知
酒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大方公安提醒
酒精的“副作用”比你想象的要大
切勿心存侥幸
酒驾醉驾的危害:1、视觉障碍,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视野就会变窄,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2、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3、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