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明确: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为A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为A级或B级。
住建部《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明确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这两份文件可以说得上是新版《资质标准》出台前的重磅文件。
本文根据最新政策对各类施工总承包企业资产、企业业绩、人员要求进行汇总,供读者参考!
编者注:
根据《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一级企业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延续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
企业直接申请二级或增项二级资质的,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直接申请施工二级资质标准汇总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业绩要求: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上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7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人员
(1)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1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企业资产:(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各型压路机3台。
企业资产: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5)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1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4台;
(3)放线设备1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
(5)涂层测厚仪1台;
(6)打桩机5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
(9)经纬仪1台;
(10)水准仪1台。
(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和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RCL测试仪2台;
(2)线缆测试仪2套;
(3)视频测量仪、视频信号发生器2套;
(4)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5)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6)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7)光纤熔接机1套;
(8)光功率计1套;
(9)光衰减器1套;
(10)数字万能表1套;
(11)CATV测试验收仪1套;
(12)多用表校准仪1台。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铁道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本类别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钢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电子、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累计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民航机场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测量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施工机械设备:
(1)100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2)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金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水利水电、治河、船舶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线路架设工、变电安装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企业资产: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企业资产: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九)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十)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十一)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十二)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三)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市)
11月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5718861402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