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年味渐浓
商超类
满100元减20元
满300元减60元
1月23日至2月27日
分批发完即止
若消费券提早核销完毕
则活动将提前结束
本次发放的商超类、百货类、住宿类、餐饮类等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分批次发放(依次发放剩余金额)。本次电子消费券在“浙丽淘”平台发放,限平台指定商家使用。
扫码或微信搜索“浙丽淘”进入小程序
1.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为现场核验,持券顾客必须本人到店消费并出示核销码。
2.领取消费券后,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将自动失效,未使用的消费券转入下次消费券资金池,单笔订单支持2张消费券叠加使用,不支持找零或重复使用。
3.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优惠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平台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电子消费券;
4.首批发放50万元消费券,未使用完的资金将灵活调整用于下一批次的消费券发放,直至消费券总额度50万元全部核销完为止。
5.下单后并不代表订单完成,需经商家扫码完成核销操作。根据发券计划,对于已经使用消费券但未完成核销的订单,平台将在2月7日、2月16日、2月22日、2月28日统一处理未核销的订单,进行退单处理。
优惠多多 惊喜不断
赶快行动吧
通讯员 | 区商务局 杨振龙
编辑 | 楼 卉 责编 | 馨 元
审核 | 凡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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