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浙丽淘”消费券抢券攻略来啦→

政务   2025-01-22 16:28   浙江  


春节将至 年味渐浓

“浙丽淘”新春消费券重磅来袭
总金额50万元!!!
消费券包含了吃、住、行等方方面面
要怎么抢券呢?
攻略来啦!



丽水市农投集团集成式消费平台——“浙丽淘”,开始发放“吃购住”新春消费券,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商超、百货、住宿、餐饮等类别。


参与对象



所有在莲都区内的消费者
(支持微信支付


抢券时间



1月23日上午10点30分
正式开抢


发放面额



商超类

满100元减20元

满300元减60元


百货、住宿、餐饮类
满100元减30元
满300元减90元
(每个账号每批次各面额可各领一张)



发放时间



1月23日至2月27日

分批发完即止


若消费券提早核销完毕

则活动将提前结束




使用范围



本次发放的商超类、百货类、住宿类、餐饮类等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分批次发放(依次发放剩余金额)。本次电子消费券在“浙丽淘”平台发放,限平台指定商家使用。



一起看看有哪些商家吧




50万元消费券在线抢


 

扫码或微信搜索“浙丽淘”进入小程序



使用教程




使用规则


1.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为现场核验,持券顾客必须本人到店消费并出示核销码。

2.领取消费券后,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将自动失效,未使用的消费券转入下次消费券资金池,单笔订单支持2张消费券叠加使用,不支持找零或重复使用。

3.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优惠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平台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电子消费券;

4.首批发放50万元消费券,未使用完的资金将灵活调整用于下一批次的消费券发放,直至消费券总额度50万元全部核销完为止。

5.下单后并不代表订单完成,需经商家扫码完成核销操作。根据发券计划,对于已经使用消费券但未完成核销的订单,平台将在2月7日、2月16日、2月22日、2月28日统一处理未核销的订单,进行退单处理。 


优惠多多  惊喜不断

赶快行动吧


通讯员 | 区商务局 杨振龙

编辑 | 楼  卉  责编 | 馨  元

审核 | 凡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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