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力度大、范围广!沛县有好“巳”发生啦!

政务   2025-01-23 17:04   江苏  

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

沛县全方位发力提振消费

看!好“巳”发生


汽车换“能”

家电换“智”

手机换“代”

家装家居“焕新”

电动自行车换“安心”

近日

记者在县商务局了解到

 2025年继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以旧换新品种多、补贴力度大

持续到年底

美好生活,惠及你我

2025年报废机动车以旧换新

最高一次性补贴2万元!



1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开始

(含当日,下同)


2
申请条件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本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3
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4

补贴申请流程



个人消费者,消费者可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申请;可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申请;可通过搜索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信息。填报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常用手机号码、一类银行储蓄卡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2025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最高一次性补贴1.5万元!



1
活动时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含当日,下同)


2

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本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卖旧置换为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除外),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报废置换为个人消费者在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新购车辆需在江苏省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不限制注册登记地。


3

补贴标准



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0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0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4


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报废)、注册登记、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由个人用户发起,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或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申请提交时间至2026年1月12日24时截止,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


5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常用手机号码、一类银行储蓄卡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二)卖旧置换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证明页面照片;报废置换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证明页面照片。


(三)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页面照片。


汽车以旧换新咨询电话:0516-89675771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2025年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



1

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额度有限,先到先得,资金若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截止)


(三)补贴范围。一是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二是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类:家具(含床、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灯具、卫浴洁具;三是家纺类:家居布艺、床上用品、厨房用品、卫浴用品和窗帘遮阳等。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品类执行。


(四)补贴标准。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家装家居产品消费,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卫生洁具、家具和家居照明、智能家居等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标准如有变化,后续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2
补贴流程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购买家装家居产品,鼓励购买智能化、绿色化家装家居产品。


2.个人消费者通过活动合作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并提供购买人身份信息,系统判定消费者购买资格及政府补贴金额,购买人在购买产品支付环节直接抵扣(需使用本人银行账户进行支付),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


3.经营主体向购买符合要求家装家居产品的消费者开具发票。发票和银联支付的小票上应注明“家装家居换新补贴活动X元”字样,体现每笔订单使用的补贴金额,用于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调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4.经营主体通过平台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供消费者身份信息、销售明细单、消费者银联支付小票、销售发票、消费者签字收货凭证及所购买产品图片(定制类产品提供安装完成图片),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由合作支付机构进行补贴打款。



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



1
补贴适用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


2

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3

补贴范围



本次活动可享受补贴的为以下58类家电商品:


12类国家补贴家电: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脑(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不包括平板)、电视(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吸油烟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微波炉(含一体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含电压力锅)。商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32类江苏补贴家电:空气净化器、电磁炉、电风扇、家用冰吧、智能马桶(含马桶盖)、干衣机、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吸尘器、消毒柜、蒸烤箱(包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挂烫机、暖风机、油汀、取暖器、浴霸、加湿器、面包机、三明治机、早餐机、炒菜机器人、空气炸锅、电水壶(含养生壶)、茶吧机(含咖啡机)、料理机(含榨汁机)、电火锅、制冰机、衣物护理机、吹风机、除螨仪、打印机、智能服务机器人。


14类具有江苏产业优势的家电:饮水机、净饮机、除湿机、电熨斗、垃圾处理器、电暖器、足浴器(含泡脚桶)、烹饪机、厨师机、破壁机、电陶炉、显示屏、机顶盒、蓝牙耳机。后续视情滚动增加相关品类。


4

补贴标准



(一)12类国家补贴家电


个人消费者购买12类国家补贴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商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商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空调商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商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商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46类江苏补贴家电


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的江苏补贴家电,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直接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江苏补贴家电,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直接补贴;购买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江苏补贴家电,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直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补贴不超过1件。


5

消费者操作指引



(一)资格申领。线下: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微信等申领补贴资格;线上:消费者可在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抖音和拼多多等线上平台直接申领补贴资格。2025年消费者资格需重新领取。


(二)选品购买。完成补贴资格申领后,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参与专项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或线上平台企业进行商品选购。


(三)支付渠道。消费者在选定商品后,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支付:线下可通过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建行、pos机刷卡和现金等完成支付;线上可选择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抖音和拼多多等线上平台企业内的任意支付渠道完成支付。


(四)退货退款。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消费者可联系参与专项活动线下经营主体和线上平台企业,在销售人员核实商品退货情况后,为消费者申请退款。


6

其他有关事项



(一)消费者直接购买商品即可享受补贴,不强制要求收旧商品。如消费者有旧商品,商家应给予一定的额外补贴。补贴商品仅允许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各经营主体应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商品销售价格。发现存在不履行承诺、“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各经营主体应开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并在网页或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补贴标准、补贴额度,并公布消费者咨询热线。


(四)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本省。送货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4日,退货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支付结算平台或参与专项活动线下经营主体和线上平台企业。


(五)家电以旧换新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


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支付结算平台、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2025年3C商品购新补贴活动



1
补贴适用时间

1月20日至12月31日


2

补贴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3

补贴范围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4

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商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5

消费者操作指



(一)资格申领。线下: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建行生活、微信等申领补贴资格;线上:消费者可在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抖音和拼多多等线上平台直接申领补贴资格。


(二)选品购买。完成补贴资格申领后,消费者可自行选择参与专项活动的线下经营主体或线上平台企业进行商品选购。


(三)支付渠道。消费者在选定商品后,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支付:线下可通过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建行、pos机刷卡和现金等完成支付;线上可选择京东、淘宝、苏宁易购、抖音和拼多多等线上平台企业内的任意支付渠道完成支付。


(四)退货退款。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消费者可联系参与专项活动线下经营主体和线上平台企业,在销售人员核实商品退货情况后,为消费者申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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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事项



(一)消费者直接购买3C商品即可享受补贴,不强制要求收旧商品。补贴商品仅允许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范交易凭证,载明购买人、补贴商品的相关必要信息。严格防范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先涨价后补贴”“退货不退补”“一机多买”等不法行为,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二)建立3C重要消费品及编码信息库(如商品品名、SN码、IMEI码等),做好各项数据传输工作,经营主体需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要强化相关政策参与主体的责任,特别是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加强风险控制工作的技术手段。


(三)线下销售手机、平板电脑等商品,要现场拆盒激活。线上销售手机、平板电脑等商品,在送货上门环节需完成商品开机和激活,物流人员需现场采集商品SN码/IMEI码,激活照片(清晰展示已激活或开机商品SN码/IMEI码和包装盒上的SN码/IMEI码,二者需保持一致)等信息并留存。


(四)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本省。送货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4日,退货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支付结算平台或参与专项活动线下经营主体和线上平台企业。


(五)3C商品购新补贴活动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


(六)本次活动的组织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有权修改本次活动条款及细则。支付结算平台、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3C商品购新补贴活动咨询电话:0516-89675776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江苏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最终销售价格的30%,最高不超过1000元进行补贴。


旧车回收报废不在补贴范围内,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


3

补贴方式



“立购立减”


4

注意事项



消费者交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为整车并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完成登记上牌手续。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活动所指的电动自行车不包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及四轮摩托车。


电动车以旧换新咨询电话:0516-89887132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来源/沛县商务局 记者/许曼婷
编辑/刘苗 任编辑/韩方伟 任练
编审/胡光明 监制/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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