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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化解了双方矛盾,彰显司法为民情怀,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3年9月12日,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窝华公路会宁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沿该路段相同方向右侧车道原告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王某受伤。2023年9月14日,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将王某送往医院治疗。因李某及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未能及时支付相关治疗费用,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王某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会宁县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王某因该起事故受伤住院花费大量医疗费用,导致王某生活困难。根据该案的特殊性,主审法官李少平立即对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为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分析利弊,最终保险公司自愿赔偿王某各项损失28万余元,并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最终目的。会宁县法院一直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下一步,会宁法院将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积极履行司法职能,把每个“小案”都当做“大事”来办,不断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法官寄语
法官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驾驶人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等,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会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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