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
六大亮点
网/络/安/全/事/关/你/我
【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01
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权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
02
明确了网络产品和
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义务包括: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的能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
03
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
将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才去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04
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05
建立了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篡改。
06
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像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素材提供:法政策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