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说法|小小“烟卡”危害大 守护健康靠大家

政务   2024-09-07 09:42   四川  

小小“烟卡”危害大

守护健康靠大家

近段时间,一种名为“拍烟卡”的游戏在小学生中间流行。学生们从废弃烟盒上剪下烟标,折叠成“烟卡”,再以掌心拍击地面,若“烟卡”翻面即为赢。不少学生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到“烟卡”当中,逐渐沉迷于这项游戏。

“烟卡”的风靡,对学生们产生了极大影响。不仅让学生痴迷游戏无心上课,甚至成为了变相的赌博行为。“烟卡”作为传播烟草信息的载体,也会导致学生过早接触烟草制品,进而增加尝试吸烟的可能性,而商家售卖“烟卡”,也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未知的法律风险,我们绝不能让小小“烟卡”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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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近日,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收到投诉人反映,称其在刚上三年级的孩子的书包中翻出多张“烟卡”,且均在乡下的某小卖部获得。投诉人认为该商家存在违法向小学生售卖“烟卡”行为,要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么,售卖“烟卡”到底暗藏哪些法律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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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烟卡”本身是香烟制品的一部分,其所携带的商标本身代表了相关的烟草品牌,因此,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卡”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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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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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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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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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律师提醒:

如果发现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的,监护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广大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共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接触和使用烟草产品的可能性,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政策法规(信访)科(图片源于网络 )

编辑:陈钇伽

校核:杨锦江 冯波

审核:李远康 李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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