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金已经收到了,谢谢你们经常来看我们.......”见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被救助人小花的父亲激动地说。近日,昌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
被救助当事人小花患有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父母均已年近七十,家庭经济本就困难,谁料屋漏偏逢连夜雨,小花不幸成为刑事案件被害人,需进行医治,但却未获得任何赔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检察机关了解到此情况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确认小花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同时向社会救助部门移送社会救助线索,启动联合帮扶,为小花一家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在回访中,检察官及民政、妇联工作人员向小花的父母详细了解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小花的病情及家庭生活状况,鼓励小花父母坚定生活信心,保持乐观心态。通过回访,了解到收到司法救助后,小花的治疗费用有了一定保障,家庭生活正在一步步回归正轨。
昌宁县检察院坚持“主动救助、上门救助、联合救助、定期回访”,努力将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真正做到“知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不断谱写司法救助温情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