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简报|珙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纪实

旅行   2024-11-01 15:42   四川  

珙县“四普”工作简报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距离2007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又过去了17年。2023年10月,随着国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号角的吹响,基层文物战线的同事们又义无反顾,勃勃生机地投入大山的怀抱中。

珙县召开四普工作动员部署会


▲县四普办召开推进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珙县四普工作,成立了珙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珙县四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四普办)印发了《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珙府发〔2024〕4号)和工作方案,召开了珙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



积极开展四普宣传工作



同时,县四普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6.9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庆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发放文物普查和征集宣传册页2200余份;在“珙县文旅”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等普查有关文件、信息等5条。目前共计收到群众提供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21条。



开展四普数据采集







随着珙县四普工作的陆续深入开展,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先期开展三普消失文物摸排调查,通过县文管所和各乡镇文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对全县消失文物的保存现状、消失时间、消失原因等进行详细登记、拍照并落实普查对象预先保护措施,严格按照“两个一律”的普查要求实施保护。
按照“应普尽普、应保尽保”的四普工作要求,珙县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使用RTK、移动终端、照相机、无人机等专业设备对各类野外文物点进行测绘测量、打点采集、绘图、拍照等,并将普查信息及时更新到四普采集软件系统中,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登记和备份工作。现已采集不可移动文物点280处,完成三普复查文物60%;上传数据191处,新发现文物点9处。

接下来,珙县将加大野外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度,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法,及时整理、强化质量,提高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和通过率,预计12月中旬全面完成普查数据的上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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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珙县文旅

编 辑|袁 清 清 

审 核|连    燕  


珙县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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