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以“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出发点,立足辖区特点,探索“四减”工作模式,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注重党建引领。坚持党支部凝聚引领作用,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专群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实现社区民警与网格员“无缝接轨”深度融合,捆绑作战,压实网格工作职责,改变以往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二是坚持警力前移。本着“提前介入、迅速处置”理念,有序开展辖区不安定因素动态预警、分析研判、情况报送,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三是健全网络体系。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联防机制,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初始、控制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针对矛盾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容易出现激动、暴躁、愤怒等情绪特点,注重营造有特色的文化氛围,便于安抚矛盾双方的情绪、消除怨气,从而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率。一是加大调解硬件设施投入。为将传统文化融入人民调解工作打造特色品牌,成立了本土文化特色浓郁的“调解室”。对调解场所硬件设施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建成高标准调解办公室,营造“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调解文化氛围。二是加强调解队伍能力建设。抽调经验丰富的优秀社区民警充实调解队伍,全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善于用丰富巧妙的办法消除群众心头的怨气、疑虑和隔阂,不论是化解家庭、邻里与婚姻等纠纷,还是解决信访案件,都能高效地定纷止争,让群众心服气顺。三是着力提升调解公信力。在加强调解工作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调解案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每起调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为保证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性和彻底性,从预警防范、跟踪回访、包案化解等方面强化措施落实,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避免矛盾纠纷的扩大升级。一是落实预警防范。将大数据平台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有力抓手,广泛采录和更新基础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最大效能,做好决策预防、个案预防,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严防“民转刑”和“刑转命”等突发恶性案事件发生。二是落实跟踪回访。积极落实矛盾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对于已化解的简单纠纷,采取家庭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详细了解调处过的各类矛盾纠纷情况,防止矛盾纠纷再次激化升级。三是落实包案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风险评估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和相关工作措施落地。
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的多元共治新思路,不仅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和时间成本,更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一是强化“公调对接”。不断完善流程,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实现现场调解、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无缝对接”,注重在过程中搜集现场证据,为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提供有力证据和支撑,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难点。二是深化“警民合作”。联合司法所、街道积极谋划,与辖区街道达成共建协议,提供法律问题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生产和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三是优化“部门联动”。由派出所、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合,建立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提供“一站式”服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成功率和公信力,持续确保社会稳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