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省残联和仪征市残联共同起草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DB32/T 4900—2024)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已于2024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全方位、系统性地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进行规范,有利于督促相关托养机构优化运行管理模式,提升居家托养服务水平。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经起草工作小组前期调研走访省内开展居家托养服务的市、县,结合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情况,参考相关规范文件酝酿制定,是继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和地方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DB32/T 2020—2021)对残疾人寄宿制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进行明确规范后,我省首部从行业角度规范居家托养服务工作的标准,填补了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尚无省级规范标准的空白。
该标准从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提供主体要求、从业人员、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紧扣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最终目标、过程安全、服务技巧等要素,规范了生活照料、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等各项服务的内容和流程,明确了制度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社会监督和评价服务等相关内容和要求,确保残疾人能够享受到贴心、安全、可靠的居家托养服务,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减少误会和猜忌,营造社会关爱残疾人的和谐氛围。
我省残联将加强对本标准的宣传培训,推动标准在全省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
推动江苏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
残疾人将受益!从1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开始实施
素材来源:江苏省残联教就处
编辑制作:祝 叶
审 核:江苏省残联宣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