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乐都乡村行】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十七)

文摘   2024-11-13 10:30   青海  

第二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五节 住房安全 


6. 农牧民住房动态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答:将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农牧民住房和历史悠久、传统建筑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受损的农牧民住房要纳入日常重点监测范围,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全生命周期定期体检制度。

 

7. 农牧民住房日常动态监测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一是“以人找房”,依据本地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六类低收入群体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定期实施住房安全逐户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以房找人”,及时有效组织乡镇、村定期对辖区内房屋,特别是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针对尚未纳入六类低收入群体的家庭收入困难,住房存在险情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关部门确认后,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8. 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后应采取哪些管控措施?

答:应立即组织督促住户搬离危险房屋,妥善进行安置,并采取物理封堵、清空生活物资等措施,加强后续跟踪管控,确保危房不住人


9. 有安全住房或已享受过危房改造等住房政策的是否继续享受帮扶政策?

答:对另有安全住房或同一宅基地内有多栋住房,部分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时仍有一栋住房安全的,由农户自行修缮改造,不再享受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政策。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等住房政策但因自然灾害、改造年限较长等原因再次变成危房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10. 少数无能力建房的特殊群体如何保障住房安全?

答:对少数无能力建房的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鼓励通过政府或农村集体组织统一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等兜底保障其住房安全问题。







监制:陈彦兵

审核:周   强

编辑:李小英

来源: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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