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您饮酒了!”随着酒精检测仪的语音播报和民警的进一步确认,赵女士(化名)的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2月8日晚,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2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这也是贺兰公安开展冬季行动的一个缩影。
依法对过往车辆司机进行酒精检测(1)
当晚,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女子驾驶宁A***9N号牌小轿车看到交警在查酒驾,迅速将车停到路边停车位上试图躲避检查。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测,确认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设卡查处酒驾
行动中,民警紧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根据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规律特点,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科学布勤、严密防控,以城区主干道、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作为整治重点路段,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教育一起,持续加强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做到“逢车必拦、逢疑必测”,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依法对过往车辆司机进行酒精检测(2)
下一步,贺兰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岁末年终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依法对过往车辆司机进行酒精检测(3)
在此,贺兰交警提醒大家:驾乘车辆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不触碰“酒驾”红线、“醉驾”底线、“毒驾”高压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确保自己安全回家,保障他人安全到家,让我们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 | 念美北
编辑 | 李 捷
审核 | 张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