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医保待遇等待期怎么规定?生病后再参保能马上享受报销待遇吗?

文摘   2024-10-21 17:02   云南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


其中,“待遇等待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待遇等待期有何规定,生病后再参保能马上享受报销待遇吗?断缴后如何再参保?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

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已设定待遇等待期

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原先有没有设置待遇等待期?




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医保待遇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没有直接对医保待遇等待期明确规定,但大多数医保统筹地区在实践中,已对断缴人员和没有在集中参保期缴费人员设置了待遇等待期。比如,2012年印发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居民医保待遇。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等除外)应当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并经3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为什么专门设定居民医保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和断缴人员的等待期?




我国居民医保不是强制参保。过去,部分人员选择性参保缴费,健康时不参保不缴费不作贡献,生病时参保缴费享受别人的贡献。目前次均住院平均报销4437元,如果不设置待遇等待期,越来越多人会选择生病后才缴几百元参保,最终损害的是全体参保人的利益。因此,着眼制度长期可持续,需要对断缴人员和未按时参保人员设定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实践也证明了待遇等待期设定的必要性。


断缴后再参保固定等待期为3个月,允许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

待遇等待期是如何规定的?




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考虑到参保人实际情况,指导意见还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6个月。等待期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以湖南省的规定为例,假如一个人连续6年未参保,再次参保的待遇等待期计算如下:3个月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断缴年份-1)=8个月,即再次参保后,需等8个月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当然,这个人可通过缴费来修复变动等待期,若缴纳2年的费用,则等待期缩短为6个月。但由于他连续断缴超过4年,即便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加起来最少也要6个月。


为什么不允许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




如果可以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就相当于允许生病后再缴费,缴费后马上享受待遇。这样会增加选择性参保风险,让选择参保的群众利用对自身健康状况的信息优势,享受别人缴费对自己的贡献,对正常连续参保人员来说非常不公平


2025年前未参保不受影响,为保障待遇享受要按期及时参保

政策出台后,2025年以前没参保的群众是否受影响?




不受影响。待遇等待期政策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执行,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但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那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


如何避免居民因不知集中参保期而断缴?




每年9月,各地都会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服务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动员。今后将继续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营造良好参保氛围。


如果由于自身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断缴,应在补缴期尽快补缴,减少变动等待期,以降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损失。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居民医保的参保激励政策,其中连续参保激励为每年可奖励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断缴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不连续参保的,不仅不能在参保后立即享受报销待遇,也损失了连续参保的激励。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新生儿、低收入人口、职工医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及随军未就业家属等特殊群体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定。


  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各类特殊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参保缴费方式


(一)线上自主缴费


  线上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支付宝小程序、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渠道办理。



  (二)线下缴费


  可到各级税务部门服务大厅、农行或农信社营业网点缴费。


  注意!首次参保的人员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参保缴费,操作步骤如下:


  (一)线上自主参保


  线上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云南医保”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完成参保登记。


  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的”,完成注册或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要求正确填入参保信息,完成参保登记。



  (二)线下参保


  可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办服务站点,金融机构延伸办服务网点办理参保登记。



来源丨国家医疗保障局
编辑丨孙永芳
编审丨王   婷
投稿邮箱丨ldxz0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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