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各级各类组织和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结合涉县实际,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涉县户籍男性公民(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二、登记流程
(一)初次兵役登记
1.网上登记。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适龄青年,可委托乡(镇、街道)武装部工作人员通过“全国征兵网”管理端“协助注册”功能协助适龄青年进行登记,适龄青年本人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2.现地办理。初次兵役登记适龄青年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往年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携带《兵役登记证》,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现场确认的,可以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兵役机关逐一核对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信息,及时更正错误或不规范信息,并对适龄青年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其中体格初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病史等,政治初考包括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入伍态度等。
3.作出结论。乡(镇、街道)武装部对照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征、免征、缓征、不得征集结论,并填写《兵役登记证》,统一报县兵役机关审批盖章。各乡镇(街道)武装部和高校征兵工作站会同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从初检初考合格的青年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任务数3倍的员额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报县级兵役机关备案并通知本人。
(二)预备役登记
对经初次兵役登记未服兵役的公民,由兵役机关根据初次兵役登记信息筛选后,主要对符合预备役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办理预备役登记。
三、查验惩处
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自次年起,持《兵役登记证》前往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就读高校征兵工作站,进行每年一次的信息更新。
兵役机关每年会同卫生健康、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及时汇总兵役登记公民信息变更情况,对兵役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人员重新下达兵役登记结论。有关部门在办理高校入学和学籍注册、户籍变更、公务员招录、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事业单位招工用工等时机看,应对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对未进行兵役登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督促其先办理兵役登记,而后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咨询方式
可登陆“全国征兵网”了解相关信息,也可咨询当地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
涉县:0310-2653820、2653825、2653833
河南店镇:15324361219
神 头 乡:18731083069
索 堡 镇:15833035640
辽 城 乡:13703204787
偏 店 乡:15830785315
西 戌 镇:18658079636
龙 虎 乡:15031067976
木 井 乡:13131071260
井 店 镇:15188885178
更 乐 镇:13785044040
固 新 镇:03103865676
西 达 镇:18617575029
关 防 乡:15030076546
合 漳 乡:18231071393
偏 城 镇:15081712097
鹿 头 乡:15350507588
平安街道:15100010015
特此公告。
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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