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丨栖霞公安持续严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025-01-26 06:50   山东  
春节将至,年味愈浓
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连日来
栖霞公安不断加大
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确保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


↓↓↓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1日,庙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林某在明知仓库未达到烟花爆竹仓储条件和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林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依法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妥善处理。


案例二

 1月21日,庙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宋某在明知仓库未达到烟花爆竹仓储条件和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宋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依法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妥善处理。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

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迎宾路(南至翠屏工业园区南首,北至太虚宫北立交桥)两侧建成区范围内的区域(西至庄园街道小石岭村以东);北至腾飞路、环湖路(北至环湖路与丹霞路交叉口)、仙霞路;东至S209省道;南至文化路(至翠屏街道老龙湾村)两侧、翠屏路以南建成区区域,上述道路、河流形成的封闭区域(道路、河流及其经过的建制村庄全域);含庄园街道办事处观东村、大卧龙村、小卧龙村、南岩子口村、十里铺村、栾家夼村、草庵村、北七里庄村、古镇都村、邢家疃村、郝家疃村、王格庄村、谢家沟村、主格庄村14个行政村全域;翠屏街道办事处西三里店村、西二里店村、林家亭村、小东沟村、小流口村、城东沟村、枣行村、城关村、小雾滋夼村、大雾滋夼村、店西沟村、东南店村、南石岔村、老龙湾村、南二里店村、南丁家沟村、南三里店村、南林家庄村、五里后村、南七里庄村、石家庄村、南宋家沟村、十里庄村、东富源村、西富源村、南富源村26个行政村全域。


安全无小事
警钟应长鸣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品
非法生产 运输 存储
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您发现
相关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丨栖霞公安

编辑丨孙金涛、闫艺玮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强化医院宣传,树立医院形象,弘扬社会正能量,为辖区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