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女法官遇害案负面舆论最好方法是公布病历
这起交通纠纷的负面舆论核心在于,赔偿9000多元是不是太少。
写到这里,萨沙多说几句。
根据萨沙的个人经验,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哪怕是对方全责,赔付金额大多要少于你的实际损失。
通常保险公司会提出较少的赔偿额,还放言“如果不同意就会打官司”。
保险公司不怕打官司,除了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以外,保险公司有强有力的司法团队,普通老百姓即便懂法也难以招架。
谁都知道打官司很麻烦,民事诉讼又要你准备各种证据,尤其是各种单据,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如果你没有请一个比较好的律师(当然要花费不少)应诉,往往拿到的赔偿金低于实际的开销。退一步说,即便你能拿到理想的赔偿金,这番折腾也是非同小可。
放在这起案件来说,关键在于医院认定29天住院,女法官认为后面14天没有实际住院行为,所以只认定前15天进行各种赔付。50岁老汉索赔1万8000元,女法官最终判决9000元。
对于舆论的广泛质疑,最好是公布老汉的病历。
在一些交通事故诉讼中,很多受害人不去申请三期鉴定。因为病历往往会写的很清楚,明确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天数,法官直接依此判决即可。
官方通告说老汉被撞是两处轻微受伤,但这种轻微伤的概念,同老百姓理解的轻微擦伤、跌伤是不同的。
实际上,各种骨折都可以被认定为轻微伤,不能说伤势就是很轻微。
在医疗资源如此紧张的今天,医院开具诊断认为需要住院29天,侧面说明老汉伤势怕是不会很轻。
萨沙有个同事曾在运动时跌断了腿,在医院不过住了15天,打完石膏以后就回家休养了好几个月。
有个亲戚出意外断了几根肋骨,疼痛到差点休克的地步,也是住院只有几天就让回家养着,1个多月后才能去上班。
后14天老汉没有全天住院,而是医院由开具内外服的止疼药,也要看究竟是伤势轻微,还是老汉因家境赤贫而无钱支付医疗费用,或者干脆是老汉恶意挂床想要讹钱。
另外,如果老汉不是没伤故意讹钱,而是伤势较轻不用一直住院,可以不计算后14天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也不代表后14天的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不需要支付。
认定以上这些要点很重要,最好的方法是将老汉的病历公开,是是非非立即一目了然。
如果病例确实证明老汉伤势轻微,根本不需要住院这么久,此事所有负面舆论立即会烟消云散。
罗翔老师曾经说过:法律是人类道德方面最低的要求。
那么,司法公正就是,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