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廉洁过五一,纪律要牢记!

文摘   2024-04-29 20:37   内蒙古  

         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
         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

     “五一”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康巴什热电纪委在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纪在身边:这些礼,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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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中国:一纸纲领中的红廉星火

原文链接:党纪学习教育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字:苏凯

制作:党群工作部(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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