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宣食安委公告〔2025〕1号
2025年“春节”临近,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节庆消费特点,依据《宣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不能当作食品、药膳食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邀约他人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国家公职人员(包括村组干部)参与、邀约他人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
二、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以及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不能将醇基燃料与食品(特别是酒类)一起存放,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避免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以防误食导致中毒。
四、选购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干净有序的超市、商场(店)或市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发票。
五、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湿米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凉菜要现做现吃。
六、外出就餐要选择持有有效证照、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适量点餐,杜绝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
七、自办群体性宴席须按规定申报备案,接受指导,不得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病死禽畜肉和“三无”食品及原料,要做好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防蝇、防鼠、防尘,以及食品加工用具和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宴席食品。严禁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白酒。上桌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检,严禁四季豆、野生菌、凉拌菜、药膳上桌,谨慎食用隔夜隔顿食物。
八、食用食物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应及时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及时采取简易催吐措施,并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可疑食物样品、个人呕吐及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临床救治参考。
宣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宣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吕薄林 责编|徐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