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举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广东省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粤妇字〔2024〕16号)精神,经过层层推荐、充分酝酿、集体研究、择优遴选,并报省妇联和市委审核同意,产生清远市出席广东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3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妇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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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