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化   2025-01-11 11:30   辽宁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郝熠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监制:张文胜   王志栋

编辑:石鹏飞   赵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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