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化   2025-01-11 11:30   辽宁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0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晓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监制:张文胜   王志栋

编辑:石鹏飞   赵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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