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南县委员会
关于廖占富等22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4年9月4日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廖占富同志提名为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候选人,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常春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东东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委员联络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跃权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李云峰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昌明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代权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陆荣刚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清同志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委员会委员联络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陆兴发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刘巍巍、张兴江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刘巍巍、张兴江、杨禄泰、谭超飞、马敏、查应刚、袁正勇、李云松、盘家菘、蒙刚、马婷婷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撤销张国权政协广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政协广南县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