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多辆出租车被罚!

文摘   2024-10-22 23:20   云南  

广南县出租汽车行业违规经营典型案例

(2024年9月)


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何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07日15时08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T256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T256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何某某于2024年09月07日15时00分左右驾驶云HT2569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县一品天下载1名乘客至广南县富滇银行,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何某某用微信收取了乘客10元钱的车费。在该趟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何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广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区范围内:白天6:00-22:00时段2公里以内,上车起步价6.00元,超过2公里每公里加收1.20元,计价器2公里后起跳,每0.5公里跳1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何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T2569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何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骆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07日18时40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T2411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T2411号出租汽车驾驶员骆某某于2024年09月07日18时35分驾驶云HT2411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载3名乘客至广南县莲城镇中心卫生院,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骆某某用微信收取了乘客10元钱的车费。在该趟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骆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广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区范围内:白天 6:00-22:00 时段2 公里以内,上车起步价 6.00 元,超过 2 公里每公里加收1.20 元,计价器2公里后起跳,每 0.5 公里跳 1 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骆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T2411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骆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孙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08日07时40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D0562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D05626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孙某某于2024年09月08日07时30分左右驾驶云HD05626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县第十中学载4名乘客至广南县果者加油站,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孙某某用微信分别收取每位乘客10元钱的车费。在该趟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孙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广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区范围内:白天6:00-22:00时段2公里以内,上车起步价6.00元,超过2公里每公里加收1.20元,计价器2公里后起跳,每0.5公里跳1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孙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D05626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孙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唐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07日10时28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T708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T708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唐某某于2024年09月07日10时00分左右驾驶云HT7089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县中国农业银行(广南支行)半坡路段载1名乘客至广南县果者村路段,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唐某某用微信收取了乘客8元钱的车费。在该趟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唐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广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区范围内:白天6:00-22:00时段2公里以内,上车起步价6.00元,超过2公里每公里加收1.20元,计价器2公里后起跳,每0.5公里跳1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唐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T7089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唐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五、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16日02时06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T2800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T2800号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某某于2024年09月16日02时00分左右驾驶云HT2800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贝斯酒吧载2名乘客至广南县阿甘美味大排档,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李某某用微信收取了乘客12元钱的车费。在该趟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李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广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区范围内:白天6:00-22:00时段2公里以内,上车起步价6.00元,超过2公里每公里加收1.20元,计价器2公里后起跳,每0.5公里跳1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T2800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李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六、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某故意绕道行驶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22日14时33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T532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道行驶。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T5329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某于2024年09月22日13时01分左右驾驶云HT5329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县董那箐载1名乘客绕道至贵都花园后,才送乘客到那糯加油站,驾驶员张某某收取了乘客15.3元钱的车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绕道行驶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T5329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22日14时42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DA9730号出租汽车驾驶员拼客。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DA9730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于2024年09月17日14时00分左右驾驶云HDA9730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县坝美旅游景区载3名乘客至广南县高铁站,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吴某某未经车上乘客同意,又在广南县坝美中学擅自搭载了1名乘客至广南县第五中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的行为构成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DA9730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案情摘要]2024年09月29日02时06分,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云HT6601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

[核实情况]经广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云HT6601号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于2024年09月29日01时50分左右驾驶云HT6601号巡游出租汽车从广南县阿曼尼载1名乘客至广南县湘云酒店,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吴某某用微信收取了乘客10元钱的车费。在该趟次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吴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根据《广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城区范围内:白天6:00-22:00时段2公里以内,上车起步价6.00元,超过2公里每公里加收1.20元,计价器2公里后起跳,每0.5公里跳1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

[案例警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之规定,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对云HT6601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吴某某责令改正,并依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公司加强对驾驶员教育管理,按照公司驾驶员惩处制度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

文章来源:广南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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