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追索抚养费司法救助案救助金发放仪式在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这是县检察院首次办理的追索抚养费国家司法救助案。发放仪式上,申请人杨某某在接过司法救助金的瞬间眼眶湿润,并不断表达着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2024年7月,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杨某某提交的有关追索抚养费的司法救助线索,经过分析研判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对该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经了解,杨某某与前夫朱某某婚后育有一子朱某(15岁,在校生),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21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朱某随杨某某生活,前夫朱某某每月向朱某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朱某满18岁止。判决生效后,朱某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且离开原居住后失联多年,后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朱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遂终结本次执行,杨某某亦无从其他途径获得救助。因朱某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儿子朱某只能靠杨某某一人抚养,而杨某某无固定职业,家庭的生活开支、儿子朱某上学等费用仅靠其打零工来维持,家庭陷入了十分困难的境地。
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调查了解后,认为杨某某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救助情形,并按照程序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并于近日向申请人杨某某发放了21780元的救助金。整个案件办理仅15个工作日,做到了快立、快办、快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用法治力度和检察温度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下一步工作中,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抓住民心所向民生所急,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做实检察为民。
来 源:岩 康
监 制:王宏明
主 编:李 华
编 辑:陶 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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