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馋不是借口 违法悔恨终身

政务   2024-09-12 00:00   云南  

      “公益诉讼起诉人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本案被告波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三有动物’赤麂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依法判令被告波某某赔偿因猎捕、杀害赤麂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庭审现场,检察官发表完意见后,波某某悔恨万分:“都是嘴馋惹的祸,我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国家损失”。















波某某因何犯事?让我们一探究竟:

      原来,波某某酷爱美食,为饱口腹之欲,他还专门在网上购买了多个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扣锁,甚至非法持有枪支。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波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在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内利用扣锁进行狩猎,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期间,波某某利用扣锁猎获麂子1只,后经鉴定为偶蹄目鹿科的赤麂,赤麂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物种,认定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元。波某某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波某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移送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不可再生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波某某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内,使用猎捕扣锁非法狩猎国家“三有动物”赤麂,侵害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国家损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但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要赔偿国家损失。













      近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勐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波某某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波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波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数罪并罚判处波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波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国家资源损失人民币3000元。














腊检法治小课堂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广大群众要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守护绿水青山,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

来    源:郑   芳

监    制:王宏明

主    编:李   华

编    辑:陶   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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