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家门口”的讯问

政务   2024-08-14 20:16   云南  




      “带上讯问材料,我们今天去犯罪嫌疑人家中开展讯问。”8月13日,县检察院检察官将讯问现场搬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讯问。



      近期,检察官在办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啊某某年近70岁,又患有严重的高血压、高血糖、关节炎等多种疾病,平日生活只能依靠其女儿照料。考虑到雨季天,啊某某出行不便,到检察院接受讯问实属困难等因素,检察官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决定到犯罪嫌疑人啊某某家中走访并依法开展讯问工作。

      检察官冒雨驱车来到嫌疑人啊某某家中,按照法律程序告知了啊某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并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讯问。期间,啊某某对“到案经过”、“回避”、“申请重新鉴定”等法律术语表示不理解,检察官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解释,直到嫌疑人理解并给予回答。在讯问过程中,检察官始终耐心地听取啊某某的供述,不厌其烦地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与其进行仔细核对,并如实记录在案,经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啊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讯问结束后,检察官不忘关心啊某某的健康状况,并安慰其注意身体。啊某某的女儿拉着检察官的手说:“感谢你们冒雨专程赶来做笔录并开导我的母亲,感谢你们对她的关心和理解。”啊某某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做法也深表感谢,表示会认真悔改,吸取教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处理。


      检察官上门讯问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检察为民的理念,彰显了法律温情。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来    源:第二检察部


监    制:王宏明

主    编:李   华

编    辑:陶   堃

关注勐腊检察

本公众号提供法律咨询、在线举报、控告申诉等检察服务,如需要帮助,请与我们联系。

邮箱✉:mlxrmjcy@163.com

电话☎:0691-8120483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是我们神圣的职责,我们将继续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一方平安、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努力。\x0d\x0a请关注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账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