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拍了拍你
提醒你要诚信考试哦!
诚信篇
根据校历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将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2日进行。
请同学们以教务网和课程通知为准,及时确认考试信息,避免错过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等带入考场座位!若有违规、作弊情况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校规校纪相关说明,诚信考试,诚实做人。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下列处分:
(一)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或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考务职责的,或在考场内有大声喧哗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制止不听的,或交卷后有意逗留考场影响考试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劝阻不听的,或者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未经考务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或在考试结束时将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考场另有规定除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五)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二十八条
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下列处分:
(一)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使用电子工具或使用通讯工具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或在考试过程中互相传递交换试卷及答案的,或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或评卷过程中发现答卷雷同且经核实作弊的,给予记过处分。
(三)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的,或参与(为首者按第四款处理)团伙作弊的,或组织利用网络、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发送、接收考试相关内容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组织团伙作弊为首的,或通过非法手段组织买卖试卷或答案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六)其它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1、22级)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经说服教育仍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二)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三)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2.0;
(四)因学习违纪(旷课、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五)由于其他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3、24级)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不能毕业。
(二)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2.0。
(三)因考试作弊,或因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弄虚作假,或因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或剽窃,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
备考篇
-时间规划法-
1.制定计划:提前规划复习时间表,合理分配每个科目的复习时间。
2.重点复习:识别并专注于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复习效率。
3.整理笔记:整理课堂笔记和重点,便于快速回顾和记忆。
4.适度休息:学习之余适当休息,进行轻松的活动,以缓解压力。
5.避免拖延:今日事今日毕,避免拖延症影响复习进度。
-答疑帮扶法-
针对困难课程,学院安排“LDC导生”进行答疑帮扶,通过线上预约线下集体答疑,或者群里询问,直接线上答疑等方式帮助同学们积极备考、有效复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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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篇
1、考前认真仔细查询相关考试信息,确定考试科目和时间、考场,避免第三方软件的错误信息影响考试。
2、考前规律作息,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提前准备好证件、书写用具和作图工具,学生应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3、建议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有助于适应考场的氛围,沉着应考。
出品丨机械工程学院学风建设中心
编辑丨李文韬
校稿丨吴文涛
审核丨吴文涛 王益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