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2022年5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申报时提交的一篇论文发表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2024年7月,经评委会办公室查实,所提交的期刊版本与杂志社版本不一致,为套刊。2024年7月,胡某被撤销该职称。 周某某,2023年4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申报时提交的一篇论文发表在《科技新时代》。2024年7月,经评委会办公室查实,所提交的期刊版本与杂志社版本不一致,为套刊。2024年7月,周某某被撤销该职称。 柴某某,2023年4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申报时提交的两篇论文分别发表在《建筑实践》《建筑设计管理》。2024年7月,经评委会办公室查实,所提交的期刊版本与杂志社版本不一致,为套刊。2024年7月,柴某某被撤销该职称。 张某某,2023年4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申报时提交的两篇论文分别发表在《中国西部科技》《科技信息》。2024年7月,经评委会办公室查实,所提交的期刊版本与杂志社版本不一致,为套刊。2024年7月,张某某被撤销该职称。 张某某,2022年5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申报时提交的一篇论文发表在《安家·建筑与工程》。2024年9月,经评委会办公室查实,所提交的期刊版本与杂志社版本不一致,为套刊。2024年9月,张某某被撤销该职称。
(一)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二)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三)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四)其他违规行为。
2024版征求意见稿中,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报,取消学术成果条件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 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没有变化。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3.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广东专利优秀奖以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主要完成人。 4.被认定为“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的技术人才。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专业排名前3名的)。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专业排名第1名的)。 3.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专业排名第1名的)。
(文章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联系,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往期文章,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