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教育局关于公布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文摘   2024-06-20 20:06   甘肃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部署要求,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持续巩固与拓展全县教育系统整治成果,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教育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
二、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全县各中小学校是否存在通过虚报学生数和实际就餐天数等方式,套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向学校拨付或向供应商支付膳食补助资金,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食堂(伙房)维修改造、厨具餐具配备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补贴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学校负责人陪餐、教职工伙食支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等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按规定单独核算的问题。

2.重点整治是否存在未对大宗食品、原辅材料和供餐企业(单位)按照相应规定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私下指定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吃回扣、拿提成等问题;是否存在未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导致在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克扣、减量供应的食品食材等行为时,未能及时停止其供货(供餐)资格的问题;是否存在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履约,以提供厨具餐具或进行食材加工为理由,私下指定、克扣或垄断供应的食品食材,以次充好、强买强卖,导致采购的食品食材缺斤少两、质次价高的问题。

3.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学校食堂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堂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乏营养、缺斤少两、质次价高的问题;是否存在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示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00:1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伙房)从业人员,未解决食堂(伙房)从业人员待遇的问题;是否存在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的问题。

4.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的问题;是否存在学校食堂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没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明,不符合餐饮从业人员相关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未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的问题;是否存在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问题;是否存在未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未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的问题。

(二)中小学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是否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考试次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学生早晨到校早,是否按照学生自愿、家长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教师对布置的作业是否全批全改,是否要求学生对部分作业进行视频打卡,是否存在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是否存在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作业总量控制是否达标等情况。

2.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政策规定时限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整治培训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严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3.严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重点查办在职教师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师风等行为。

(三)“中小学阳光招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录取程序是否规范。

2.重点整治中小学是否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是否以高额物质奖励、口头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是否组织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中小学是否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掐尖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 

3.重点整治是否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等信息;是否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是否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是否严格规范学籍信息采集。

4.重点整治是否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是否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是否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

(四)社会事务违规进校园问题

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聚焦各类社会活动违规随意“进校园”影响教育教学现象,特别是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宣传活动、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点赞、投票等活动。

2.重点整治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APP,给学校下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指令性任务等突出问题。

(五)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违规办学侵害学生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条件严重不达标,通过虚假宣传、乱承诺进行招生的问题。

2.重点整治未按新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开齐开足课程,人才培养不规范的问题。

3.重点整治巧立名目乱收费用,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共同维护教育和谐稳定。在反映问题过程中,提倡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939-5121810

来信地址:陇南市康县教育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kxjydds@163.com

特此公告

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来源:康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监制:王志伟

审核:谢建兵

编辑:南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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