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根据工作需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现决定宣布废止失效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所列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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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7日
编辑:张洪丽
初审:张继宇 复审:张琦 终审: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