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开始申请啦!
教育
2024-11-01 19:20
陕西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秋季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以及国家助学金分配金额情况详见附件。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按照《关于开展2024—2025 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6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500元、二等3500元,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不变。各学院要根据追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评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各学院要稳妥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本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要统筹做好国家助学金和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把好事办好。因本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调整,考虑到各学院工作实际,本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材料报送时间适当顺延,材料报送具体要求按照《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于11月7日前报送,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及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于11月20日前报送。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调整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及时回应学生咨询。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络编辑:徐章武
责任编审:朵茂星
终审:徐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