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治监督,落实“三化”要求。一是紧盯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和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紧盯8类“新形象工程”,纠治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奢华装修等“四风”问题;对子公司购车事宜,提出过紧日子从严把控的书面意见。二是紧盯“后半篇”文章,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聚焦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会商整改等工作,对巡视反馈6方面62项问题,对照典型案例自查自纠认领的14项任务38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查、改、治一体推进。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完成,整改率100%。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围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清单》,强化对失管失责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追责问责;开展谈心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扎实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和回访工作,加强对受处分人的日常监管及关心关爱。截至目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2人次;问责“一把手”1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1人、提醒谈话3人、书面检查2人。
聚焦专项监督,推动重点领域系统施治。一是聚焦工程建设,规范项目投资。紧盯国家级、自治区级投资项目,对集团下属子公司承建项目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严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盯自筹资金项目,对项目前期手续、资金概算、招投标程序、设备采购、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紧盯国有企业划转工作,对海通水泥划转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二是聚焦产业安全,助力企业发展。对高争民爆化工厂、天路置业老化工厂进行专项监督;对昌都高争、高争建材矿山石料运输,嘉峪关矿粉、天路石业生产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电信诈骗案等进行重点调研,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并对失泄密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三是聚焦企业难点,强化风险防控。将发现的水泥定价、销售监管缺失、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和严重超概算、资金欠款回笼不及时等突出风险及时通报集团党委,加强对投资前期风险评估,特别是在借贷、担保、融资以及超概算投资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对应收账款回收不理想、催收力度不够的问题,督促集团党委研究制定清收方案,压实责任,并对应收账款催收进度进行全程跟进监督。四是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严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靡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紧盯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盯区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纠治不担当、不敢为、不善为等“躺平式”行为。五是聚焦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从6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入手,先行确定违规举办“升学宴、乔迁宴”、违规占用周转房、不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等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
做实日常监督,持续推进“三不腐”一体开展。一是做细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内生动力。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专题授课;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以案说纪,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偏航的“领头雁”》;对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数据,充分彰显全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出反腐败斗阵一刻不停、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二是做实系统施治,深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在深化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基础上,督促集团党委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制度建设与廉洁文化、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坚持把惩治腐败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融合,让“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越紧、越扎越牢。三是做深廉洁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督促党委利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三会一课”、节前提醒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会同党委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日常监督、线索查办等情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截至目前,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9次,回复廉政意见69次275人。(驻西藏建工建材纪检监察组)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