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

文摘   2024-12-27 14:21   云南  





泸水市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
关于落实好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护绿、增绿、兴绿”任务,落实好林草资源生态保护的职责任务,坚持好巩固好林长制,坚决守护好祖国西南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努力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水平,着力“扩容”森林水库碳库,着力夯实森林粮库钱库。命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资源保护管理。要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管理,一要严格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进一步摸清底数、性质和权属,核准天然林、人工林、公益林等范围,做到确权到户;二要加快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基本草原划定,准确掌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数量、质量和空间分布。对照国家和省级下发图斑,实地开展核查举证,纠正地类错误,调查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三要规范林地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认真履行受理、审核、伐前公示等行政审批程序;四要加强非林地林木管理。交通、水利、住建、农业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非林地林木保护管理。非林地林木采伐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草部门无需办理采伐许可,不纳入林草监督执法,林草部门负责非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的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五要强化农民依法承包经营耕地上的森林差别化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建设的防护林、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按照林地管理。国土“三调”为林地,经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共同确认,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坡度25度以下的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部门无需办理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审批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国土“三调”为林地,实际属于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轮歇地、撂荒地,不纳入林地管理,自然生长的林木不纳入天然林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坡度25度以下的可恢复为耕地;坡度25度以上以及城镇面山、交通沿线等生态重要区域,禁止毁林复耕;六要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涉及林草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森林监督执法,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二、高效落实城乡绿美行动。持续巩固绿美行动成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继续实施绿美泸水示范点建设,利用国土绿化项目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进一步加大森林乡村创建,持续发挥专家指导服务体系技术支撑作用,支持和引导发展苗圃产业,以优质化、基地化、市场化为目标,加快实施泸水市乡土树种培育基地,提高乡土树种苗木生产保障能力,更好服务于绿美泸水建设。深入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综合运用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措施实施营造林,实现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组织全民参与义务植树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禁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政策措施,巩固拓展国家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提升打造绿美交通、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河湖、绿美景区、绿美乡村(绿美乡镇)、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加快推进美丽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努力打造具有泸水特色的生态道路。


   三、坚决防范林草资源灾害。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底线。全面构建林草“天眼通卫星+航空护林直升机+火情监测无人机+林火监测视频监控+林草专业防火队”为主要支撑的“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防火体系,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体系,持续强化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应急处置工作,以护林员为主体,专业、半专业队伍为支撑,健全完善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定人定位定责并“落地上图”。安全高效规范推进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林草病虫害的底线。要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持续开展枯死松树清理,严厉打击非法调运木材、苗木行为。强化监测预警,推进联防联控,积极开展紫茎泽兰等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治,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做好有害生物应急防控,落实外来入侵物种“一种一策”精准治理,坚决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确保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4‰。


   四、推进林草产业提质增效。要立足泸水自然生态禀赋,充分发掘本地资源优势,适地适树,科学布局,协同推进扩大规模和提质增效,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结构。要践行大食物观,发展森林食品和林下经济,拓展延长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聚焦核桃、咖啡、重楼、黄精、白及等一批有影响力、市场前景好的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品,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有序发展林咖、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种养殖产业。巩固提升经济林果产业,推进低效林改造,引导林农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式经营,提高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大林草科技运用推广,加大核桃、漆树等低产低效经济林品种改良提质增效力度,推动特色经济林高质量发展。促进从原料到市场推广的全链条发展,稳步提升林草产业效益。积极探索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整合森林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户外运动、森林探险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进一步加大培育市场主体,加大森林康养建设单位申报创建和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培育森林康养龙头企业和自然教育示范品牌。


   五、加快落实林草领域改革。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乡镇(街道)工作力量,提高林权服务能力。引导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水平。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强森林经营利用、规范林地林木采伐管理,加强非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强化要素保障,争取政策支持,做强林下经济,打造和巩固林草优势产业,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摸清泸水林业碳汇储量本底和增汇能力,积极探索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积极申报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项目,稳妥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


   六、持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举措推动森林资源源头治理,打通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末端落实的“最后一米”。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用草用地整治,严格执行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畅通行刑衔接,增加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提升自然资源和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积极推进办公场所建设规范化、队伍配备专业化、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优化管理、整合职能、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基础站管理水平和能力。积极探索“林长制工作机制+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天然林管护站”一体化建设,全力打造适应新时代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资源管理模式。

此令。

泸水市总林长:余剑锋  李祖明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李翠元

责编:沈建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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