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介绍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立法《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相关情况

民生   2024-10-16 17:04   北京  

10月16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陈斌华就近期两岸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陈斌华资料图

记者提问:

10月1日,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立法《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请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陈斌华:

今年7月24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后,首部省级层面涉台专项立法。

福建是台胞最主要的祖籍地。在闽台往来过程中,形成了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闽台关系档案。这些档案印证了两岸历史渊源,体现了两岸交流历程,承载着中华民族记忆,是海峡两岸同根同源、同文同宗、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印证。目前有大量闽台关系档案散落民间,进一步加强保护利用,并以立法形式确立下来,非常必要,很有意义。

《条例》共25条,阐述了闽台关系档案的定义、范围,并对立法目的、保护原则、保障机制、责任主体、职责分工、保护利用等作出规定。特别是在保护利用方面,《条例》提出推动资源共享利用、加大研究开发力度、推进两岸交流合作等措施,对深化闽台关系档案活化利用,守护两岸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增进两岸同胞的国家、民族和文化认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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