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广东省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下称《设置标准》)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立及办学行为。
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在会上表示,广东省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图源:新快报
朱建华介绍,新修订的《设置标准》有以下特点:
落实义务教育“双减”的要求。《设置标准》新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制定依据。同时国家文件规定的《设置标准》不再重复规定,其含义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涉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内容,其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存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增加民办培训机构的分类。将民办培训机构分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为面向中小学生的机构和面向其他人员的机构,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提出了差异化的设置标准,从而提高了师资标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强化培训机构的安全要求。在原设置标准要求的提交消防安全材料基础上,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增加以下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建立健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配备数据存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应当建立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等。
完善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明确了设立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的要求,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要求。
新增互联网线上培训规定。针对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培训活动发展的新业态,《设置标准》提出民办培训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互联网管理、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符合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完善培训机构的场地要求。增加了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的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的规定,确保不拥挤。
修订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民办培训机构聘任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在合同中除依法约定必备条款外,应当对教学教育人员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师德和业务考核办法、福利待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
朱建华表示,《设置标准》于2024年11月11日印发,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属于过渡期。
教培机构退费难?
不要一次缴纳超期大额费用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教培机构退费难”问题,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廖开锐表示,学员(用户)向培训机构购买课程属于民事行为。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为例,公众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应注意防范风险,必须选择正规机构。
“学生家长向培训机构缴纳费用之前,要认真查看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廖开锐说,“证”指的是《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的是《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述证照一般张贴在营业厅的显著位置。
此外,学生家长也可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站,点击网站右上角的“服务”→“家长服务”的栏目,查询该培训机构的证照信息和其他办学信息。
廖开锐表示,学生家长在缴纳费用之前,还应认真、完整阅读所有合同条款,逐字逐句确认,务必要求签署合同。对于合同条款与销售代表的口头表述或者聊天记录不一致的,学生家长要以合同规定为准,并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索要正规发票或其他收款凭证。
廖开锐提醒,学生家长一定不要一次缴纳超期大额费用,尤其是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有培训机构超期收费,请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此外,不要向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各位学生家长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则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后续维权时一并提交。”廖开锐说,学生家长出现退费纠纷且与培训机构协商不成时,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向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反映,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支持。
来源:南方都市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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