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经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应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教育部在公开答复中表示,中央政策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落实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
2015年至2019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共计28110.51亿元,其中2019年6512.12亿元,比2015年增加1728.92亿元,年均增长率8.02%。
教育部提到,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高中阶段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为保障进入高中阶段受教育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阶段,国家通过多方面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是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2009年起,经国务院同意,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经过多次调整,目前政策实施范围为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三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位2至3档。目前资助面为东部10%、中部20%、西部30%。
四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国家助学金范围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20%,中部地区15%,东部地区10%。
五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委,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资金投入力度,并指导、督促各地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切实落实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花都区:花都区本区户籍并在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免除学费。(家长反馈2024年高一开始收费了)
2、增城区:《增城市高中阶段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方案》提出,对于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具有增城市户籍,且在增城市(区)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复读的学生和市外就读的学生不在此列),含免学费和免课本资料费;
3、南沙区:南沙区区属公办小学、初中和高中全面实行免收书(学)杂费,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的学生享受同等免费政策。(对市属公立高中、民办高中不免费)
——以上内容摘自网络新闻,最新政策请以各区教育局官方公布为准
关于高中实施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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