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做任何事都怀有一定的目标,只有知道自己想到达何处,才能采取相应的路线和出行方式,对于修行者也是一样,无论何种宗教或学说的追求者,必须先对自己所要实现的目标有所了解,才可能进而选择正确的方式去不断靠近,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好道之士。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道可道,非常道”,既然道是不可言说的,所以任何关于道的言辞都不是道,都不可信。
这种观点颇为荒唐,因为无论《道德经》还是三洞四辅十二部教典,其实都是为了去解说这个不可说的“道”。
这正如俗话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水的口感只有喝水的人自己知道,但不妨碍通过语言将这种感觉转达给旁人。
《道德经》有云:“道之出乎口其淡而无味”,正说明道并非完全的无可言说。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无法表达的形上之物,就渐渐能够清晰起来,而更容易为世人所理解,这就如许多人没有到过故宫,可是当看过对故宫的介绍性文字之后,知道故宫的面积大小,房屋的高矮色彩等,也就不会把门前山上的小庙认作是紫禁城。
回到求道者所追寻的道,其实道家经典千万卷,归纳起来其解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其一是对“道”的形容,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道,其实依然具有某些可以被形容的属性,如清静、无名、无为、无相等,如《道德经》首章就指出“无名天地之始”,又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等。
在古代的义学祖师们看来,道具有三个重要的特征:一是虚,即前述无相无名等特征;二是通,即遍在于一切万物,为万物的内在属性,这也是所谓一切有形皆有道性的依据所在;三是导,即道能显现为先天圣真,传经说法,化导众生修真悟理,渐入众妙之门。因而求道者所追求的对象,如果符合这些特征,才可能是对的。
如果不符合这些特点,那就不是道家所谓“道”,而只能是个人的臆测,所谓“各道其所道,非吾之所谓道”。
其二,是对有道者之特质的形容,即任何对道有所体悟者,应当会具备和显现出来的人格特征,古人云“诚于中则形于外”,有何种内涵必然会有相应的外在表现,即如有道者而言,众所周知的会具备见素抱朴、仙风道骨、超凡脱俗的气象,而不会执著于世俗的物欲,不会纠缠于人间的得失。
《道德经》更是指出,修道者具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即慈悲、自制、谦逊,这是任何修道者应当具备的基本道德。
这在历代祖师身上都有许多生动的表现,如长春邱祖以七十余岁高龄涉流沙西行,只为救黎民于战火,是为大慈悲。
祖师们严守戒律,如法行道,乃至修订三坛大戒为入道之门,“持戒制六情,念道遣所欲”,是为损之又损,去俗质而脱凡胎,而“丹阳接一童子必先下拜”,“在东牟道上行,僧道往来者,识与不识,必先致拜”,则是谦逊的典范,且为后代儿孙所继承。
另外,依据前述“虚、通、导”的性质规定,也提醒修道者要超越于有象的一切,了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正如《悟真篇》所言“顶后有光犹是幻,云生足下未为仙”,不应沉迷于各种境界、觉受。
而修道者的最重要特质正在于融通万法,圆融无碍的智慧,所谓“若归圣智圆通地,便是升天得道人”。此外,“导”的属性也决定了求道者当以广度众生为自身之本分家务。
其三,是对修道方法的开示。正如《元始洞真决疑经》所言,大道“真是法王,能度众生,越生死海,犹如船师拯济沉溺”,而三洞经教则“是妙医方,能示众生,治烦恼药”。
如果说形而上的根本之道是超越于言说的终极,而经教则是到达这一目标的方法和路径,正如著名的标月之指的比喻,明月在天,而常人不能见,顺着过来人的手指所指,能让寻找明月的人看到天上的一轮心月。
其实经教对道体的形容、对有道者特质的规定,都是为了更好的指引求道者寻找天上明月,而证道的方法则是由凡入圣的必经之路,见月不等于得月,只有通过刻苦的修持,才能“满船空载明月归”。
就道家而言,虽然修行方法千万种,归纳起来不外“宗、教、律、法、术”五乘。
闵智亭道长指出:“宗者,万缘定息,一念不起,坐而待成是也,此实不易行,教者,垂像教化,讲究解释,假此以得开悟也,律者,从方丈,守律坛,演三坛大戒,生慧而登真也,法者,正一符箓是也,科者,常行课诵,祈禳忏悔,济生度死道场是也。”
其实无论是诵经礼忏、存思观想、内丹修炼或符箓科范乃至医卜术数,在道家中都是为体悟天道、修正自身而设,明白此一核心根本,就不至于陷入“杂而多端”的误解之中,而能做到“一切方便是修真”,将三千六百门术法都服务于修真证道的根本。
综合而言,根本意义上的超越之“道”,是不可言说而只能体证的,但这一无名之“道”的许多特质是可以被形容的,且一个求道者是否走上正途,是否对此真理有所体会,也能通过其身心气象及德性风范体现出来,而无论何种技法在道家中都是为了修证此一根本大道而设。
明白以上数点,则不可言说与可言说,并非矛盾,而正足以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