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象州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辅警4名。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定于2024年11月11日组织开展招聘辅警笔试及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一)参加人员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考生,共25人(详见附件)。
(二)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象州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1号)。
(四)评分标准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应聘考生自行携带水性笔具参加笔试。
2.在考试前30分钟,各应聘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的材料置于桌面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查验。开始考试1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4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3.除规定文具以外,严禁将复习资料及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试结束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不得返回考场。
5.笔试结束后次日将在“象州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微信群公布笔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考生,共25人。
(二)测评时间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8:00。
(三)测评地点
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田径场(象州县城北路与莲城路交叉口东北300米)。
(四)测评项目
男子坐位体前屈;男子跳远;男子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
(五)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男子组
体能测评项目中,跳远、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人员测评四项有三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六)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评前,各参加应聘人员要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自带饮用水及少量食物,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并签订承诺书。
2.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下午14:50前到象州县文化体育中心田径场集合。
3.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应聘人员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4.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体能测评结束后次日将在 “象州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微信群公布体能测评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联系人:韦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附件: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笔试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象州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8日
象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笔试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1 | 黄君理 | 男 | |
2 | 潘世卓 | 男 | |
3 | 黄维 | 男 | |
4 | 覃恒 | 男 | |
5 | 廖鹏新 | 男 | |
6 | 余佳迪 | 男 | |
7 | 罗浩荣 | 男 | |
8 | 李世钢 | 男 | |
9 | 李军 | 男 | |
10 | 韦达 | 男 | |
11 | 梁德鑫 | 男 | |
12 | 王利圣 | 男 | |
13 | 陈文杰 | 男 | |
14 | 付家俊 | 男 | |
15 | 盘吕 | 男 | |
16 | 蓝国林 | 男 | |
17 | 梁泽洲 | 男 | |
18 | 韦新勇 | 男 | |
19 | 潘海鹏 | 男 | |
20 | 陈佳运 | 男 | |
21 | 韦李泉 | 男 | |
22 | 谢立冬 | 男 | |
23 | 潘科呈 | 男 | |
24 | 陈松 | 男 | |
25 | 梁贵映 | 男 |
┃ 图 文:政工室
┃ 责 编:韦 建
┃ 一 审:廖思媛
┃ 二 审:林 艳
┃ 三 审:陈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