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象州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象州县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 | 人数 |
法制大队勤务辅警 | 2人(参与值班执勤,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
防暴大队勤务辅警 | 1人(参与值班执勤,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
看守所勤务辅警 | 1人(参与值班执勤,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男子组: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象州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辅警基本工资。文职辅警基本工资4047.58元/人/月(含“四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勤务辅警基本工资4147.58元/人/月(含“四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辅警层级工资(工作满半年以上,按评定后的层级发放,100-1300元/人/月)。
(三)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补贴、伙食补助、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八、其他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韦警官,联系电话:0772-4366113。
┃ 图 文:政工室
┃ 责 编:韦 建
┃ 一 审:左珂瑜
┃ 二 审:谭新萍
┃ 三 审:陈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