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黄冈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6名,无证可报

文摘   2024-12-04 17:40   湖北  

2025年湖北黄冈市蕲春县教育系统赴高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46名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蕲春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组织部分学校赴省内高校公开招聘46名中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委培)。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蕲春县8所中学共12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4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岗位表

扫码加微获取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设置现场咨询点,方便考生了解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均实行“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2.网上报名入口链接:http://219.138.145.162:7009

各应聘考生通过点击报名链接或扫码报名(报名二维码见公告上方),考生应遵照诚信报考原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实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713-7222619。


3.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 日9:00--2024年12月 日17:00;12月  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现场咨询时间、地点:在湖北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体育学校、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五所高校设置现场咨询点。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咨询报考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湖北大学。

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地点: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星火厅。联系电话:027-88664126。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时间:2024年12月  日下午15:00—17:00。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就业招聘大厅。联系电话:027-52104797。


(3)武汉体育学院。

时间:2024年12月  日下午15:00—17:00。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就业招聘大厅。联系电话:027-52104797。


(4)湖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12月  日上午9:00—11:30。地点:湖北师范大学若水轩大学生活动中心315室。联系电话:0714-6576009。


(5)黄冈师范学院。

时间:2024年12月  日上午9:00—11:30。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713-8621600、15971400079。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其他岗位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不真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单位的审核标准必须一致。

(4)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报考人员需具有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三)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五)最低合格线。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笔试按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七、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预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约定最低服务期为3年,明确考生需按公告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规定组织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安排到学校进行岗前实习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签约就业及协议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并与相关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岗位表》明确的岗位等级予以聘用,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5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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