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内容也很有料↓↓↓
“事故发生后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幸好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帮忙。你们这么有耐心,把我的事当作一件重要的事在办,太让人感动了。谢谢你们!”
01
交通事故引发赔偿纠纷
2023年9月,某学校学生小吴驾乘电动自行车与刘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小吴在事故中受伤,但因当时刘某并未联系保险公司出险,对于小吴在之后提出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也并不认可。面对数万元的费用,年轻的小吴不知所措,便向邗江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赔偿。
02
诉前调解积极引导沟通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被分流至邗江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由人民调解员卞学正开展诉前调解。卞学正了解到,该起事故属于“无接触式交通事故”,车主徐某和驾驶员刘某不愿意承担赔偿费用,也不愿意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
在法官的指导下,卞学正积极联系保险公司、驾驶员、车主三方,对各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交警责任认定双方负有同等责任,而且小姑娘确实受伤了,有几万元的损失,你们肯定要把应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
与此同时,因小吴年纪尚轻没有经验,导致许多证据准备不充分,卞学正又指导她补充了一系列证据。
03
实质解纷赢得当事人点赞
经过不懈努力,徐某终于同意配合工作。12月4日,多方当事人前往邗江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保险公司在月底前向小吴支付3万多元的损失。
之后,深受感动的小吴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中心,对法官和调解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新媒体责任编辑:张俐
点击下方在看+转发
让更多人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