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前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在离任后,继续为国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从事有利于国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利益的工作或活动。贺一诚为从事上款所指工作或活动所需的一切后勤及行政支援,尤其是办公室及辅助人员、汽车及司机、保安、医疗、礼遇安排以及所需费用,由行政长官以批示订定。因执行批示而引致的财政负担,由行政长官办公室及政府总部事务局预算中开支项目内的可动用资金承担。批示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
行政长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陈格担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一年。以兼任制度委任陈格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秘书长,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为期一年。委任黄剑锋为廉政公署助理专员,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任期两年。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许丽芳为助理审计长,由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两年。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陈海帆担任公共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为期一年。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李伟农为澳门基金会行政委员会全职成员,为期一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产生效力。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智龙担任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一年。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罗瑾瑜为退休基金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全职委员,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为期一年。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罗志辉担任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一年。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邱润华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局长,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为期一年。保安司司长批示:张玉英担任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之定期委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为期一年。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媛担任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主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一年。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绍源担任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一年。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叶扩林为环境保护局局长,自2024年12月20日起为期一年。廉政专员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陈彦照担任廉政专员办公室主任,为期两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审计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何钰珊担任审计长办公室主任,由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两年。检察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林燕生担任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黄晓楠担任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行政命令,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7条的规定,行政长官委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11名委员:张永春、欧安利、陈泽武、马志毅、陈家良、叶兆佳、刘艺良、梁伟峰、宋碧琪、唐继宗、余成斌。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