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政清狱简”出自他的事迹。
今天,
我们一起走进黎士弘的故事。
黎士弘(1618—1697年),字媿曾,又称愧曾,福建长汀人,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生。青少年时,在家乡濯田镇陈屋村山中苦读20年。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应顺天乡试,中举人。官至陕西布政司参政,为政清廉,听断精明,人称“黎青天”,是成语“政清狱简”典故的主人公。黎士弘去世40年后,乾隆皇帝登基,为了避讳乾隆皇帝的姓名爱新觉罗•弘历,故而改名为黎士宏。黎士弘在文学、书画、篆刻方面才华卓著,代表了明末清初闽西的最高成就。有《托素斋文集》《托素斋诗集》《仁恕堂笔记》《理信存稿》《西陲见闻录》等存世,分别收入《四库全书》《清史稿》等。
提出“用世读书”治学观
黎士弘自幼聪慧过人,遍览群书,凡经史百家过目成诵。他特别喜爱唐代李贺的诗和王勃的文章,而且善于汲取其叔父黎振三、老师李世熊等汀州文坛前辈的精神养分,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
人称“黎青天”
黎士弘清正爱民,政绩卓著。他的朋友潘耒对其宦海一生概括得十分准确:“于官为廉吏,于国为劳臣,于乡为长德。”
黎士弘在江西任职长达10年。清康熙元年(1662年),黎士弘担任广信府(今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推官。他为政清廉,除强纠贪,认真审案,6年里审理了13个县的案件,释放了数百名无辜百姓,民间有“遇黎则生”之说。康熙三年(1664年),广信府下属的玉山县(今江西省玉山县古城镇)多次遭遇战乱,百姓离乡背井,田地荒芜。总督张朝麟委黎士弘前往署理县事。到任后,黎士弘只筑一间斗室用于避风雨,即着手招集流散各地百姓,垦田定赋,恢复生产,建官署,创学宫,重建家园。不到一年,百废俱兴,民气渐复。
成语“政清狱简”是政治清明,刑狱简省的意思。此成语源于《清史稿•黎士弘传》:“裁缺,改授永新知县,政清狱简,与民休息。”康熙七年(1668年),黎士弘改任江西省永新县令。永新崇山峻岭、交通阻塞、百姓困苦,“素称难治”。黎士弘赴任后,“尽除苛政,薄征徭”,让百姓休养生息,兴办书院,召集文人雅士研讨诗文,崇尚好学之风。任职三年,他廉洁奉公,杜绝行受贿,从未接受任何馈赠宴请,人称“黎青天”。县令张士奇《展黎公祠》诗赞云:“冰鉴输人鉴,前贤是后师。昌期凡九令,不朽独公奇。”
《清史稿•黎士弘传》载有黎士弘“智拿左梅伯”的故事。有个县衙叫左梅伯,纠集强盗去自家叔叔家抢劫杀人。强盗被抓,梅伯却跑了。黎士弘到任后,暗查到梅伯藏身于一个权势官家。叔叔的妻子来哭诉,黎士弘佯装推诿道:“这是以前的案子,我的前任没能了结,我怎么办得了呢?”几个月后梅伯回来,叔叔的妻子又来哭诉,黎士弘仍置之不理。梅伯就露脸出来接收叔叔的遗产了。叔叔的妻子在公堂上号哭道:“老爷号称廉明,如今宽赦杀人犯的罪,又听任他占夺寡妇的田户,怎么称得上廉明?”黎士弘佯装大怒,在案卷上批道:“只问他抢夺田产之罪,不问他杀人之罪。”梅伯更加得意,来到县衙辩讼。黎士弘笑着对他说:“我已等你三年了!”在案卷上又批道:“只问杀人之罪,不问抢田户之罪。”梅伯于是被处死。
《永新县志》载:黎士弘任江西省永新县令时,相传山中老虎猖獗。为杜绝虎患,黎士弘写好《讨虎檄文》,并亲自查访老虎踪迹,消除虎患。
最受百姓称道的,是黎士弘解决了永新县的沉滩江水千年积案。千百年来,两个村为争沉滩江水灌溉农田而诉讼不断,历任官府对此一筹莫展。黎士弘经过勘察,最后通过立法,作出了“日出三江平流,日落吴姓独管”的终审判决。300多年来,灌区农民始终遵循这一判决,从未发生过用水争斗。百姓感恩戴德,在他离任后为他建了生祠,刻上石碑。他去世后,民间更是奉为神明,雕上塑像,尊称为“五涧水神老爷”。此后,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四至十六日,永新民间都要举行恭迎“五涧水神老爷”大型民俗活动。2006年5月,由永新迎“五涧水神老爷”民俗活动演变而来的永新盾牌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名著西陲
“朕有五个黎侍郎,何愁天下不治!”
中共长汀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王 英
资料来源:
1.清乾隆版《汀州府志》,方志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
2.民国版《长汀县志》,1942年修纂,1983年重刊。
3.《长汀县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93年8月版。
4.《清史稿•列传》,柯劭忞等编,中华书局,1977年版。
5.《托素斋诗集》,黎士弘著。
6.《仁恕堂笔记》,黎士弘著。
7.《四库总目提要》卷百八十二《集部三十五·别集存目九》。
8.《黎士弘研究》,李国鹏著,2010年。
9.《关于黎士弘》,吴浣著,《客家纵横》2023年第3期。
10.《名人汀州》,王英著,中国书籍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
11.《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