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安全提示

文摘   2024-09-30 22:35   黑龙江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美好的时节,我们即将迎来祖国75周年盛世华诞,在欢度国庆佳节之际,希望广大渔民朋友们能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注意作业安全,平安度过假期。为做好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提示如下:

一、作业前,做好航前准备

1.船只检查

仔细检查船体,确保无破损、渗漏。

配备足量且合格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等,并放置在易取用位置。

2.了解天气

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避免在大风、暴雨、大浪等恶劣天气出航作业。

二、作业中,确保作业安全

1.航行安全

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保持安全航速。

注意瞭望,警惕其他船只和障碍物。

2.作业操作

规范使用渔具,防止被渔具缠绕受伤。

作业时,穿戴防滑鞋,防止滑倒落水。

水上生产作业需穿着救生衣。

规范渔用设备、机械操作,避免机械伤害。

3.通讯联络

确保通讯设备畅通,能够与岸上或其他船只保持联系。

三、作业后,做好渔船维护

1.进出报告

作业后要按要求回港停靠渔船,向管理部门报告进出港情况。

2.保证适航

做好渔船船检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渔船正常运行。

四、禁渔期,做好渔船管护

1.渔船保管

边境水域的渔民要遵守禁渔期间渔船集中管理制度。不能集中管理的要实行“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要注意防火、防盗,保证渔船安全。

2.开展学习

利用渔船禁渔期停产作业,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边境水域的渔民严格遵守边防管理制度,严禁越境捕捞或走私。


责编:刘   博

审核:李昕泽

统筹:王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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