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会计人员出事了!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法人统统获刑!兼职会计也不例外!

财富   2025-01-02 11:36   山东  


近期最大税案,给各位会计们敲个警钟!



01

一锅端!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统统获刑!

兼职会计也不例外!

近日,广东高院的一则刑事裁定书在网上引发热议,一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行,被法院判定公司出纳+会计+兼职会计+财务负责人+法人等统统获刑。

一、涉案公司及人员架构

1.某甲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2 月,廖某虹是实际经营人及财务总管,下设财务部、业务部等。公司员工包括出纳彭某玲、财务主管蔡某玲(2013 - 2018 年)、袁某环(2019 - 2021 年),以及业务员洪某释、林某杰、李某婷等多人。
2.某乙公司:2014 年成立,王某阳是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廖某明是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刘某燕为出纳,黄某倩是财务

3.某丙公司:2016 年由王某阳、林某风等人投资成立,林某风掌管财务。此外还有一些兼职会计、业务员等涉案人员。

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犯罪事实

1.某甲公司手段:2015 - 2021 年间,廖某虹指使业务员通过微信、QQ 等获取真实货主未开票的出口货物报关信息,提前与能虚开发票企业谈妥,安排业务员对接,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接收虚开增值税发票,出纳彭某玲操控公账、私账与虚开企业操作资金回流,财务主管取得发票后匹配资料向税务部门申报退税。经统计,某甲公司先后取得 71 家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4986 份,价税合计超 5 亿,涉税金额近 7000 万,骗取出口退税款超 5700 万。公司各岗位人员按参与时间不同,对应骗取金额不等。
2.某乙公司配合:2016 - 2020 年,廖某虹安排某甲公司业务员联系某乙公司给某甲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王某阳、廖某明明知某甲公司骗取出口退税仍同意配合,某乙公司共虚开 919 份发票,价税合计约 9813 万,涉税 1311 万,骗取出口退税款 1110 万,黄某倩参与其中对应骗取 61 万余元。
3.某丙公司及某丁公司配合:某丁公司 2007 年成立后于 2018 年注销,2016 - 2019 年,廖某虹安排业务员联系某丁公司、某丙公司给某甲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林某风明知仍配合,某丁公司虚开 48 份发票,某丙公司虚开 19 份发票,分别骗取出口退税款 48 万余元、21 万余元,林某风共骗取 69 万余元。

、案件处理结果

各涉案公司被判处罚金,金额从 7 万到 5000 万不等;各公司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兼职会计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从 2 年缓刑到 10 年 6 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给所有企业和财务人员敲响了警钟,在日常财税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流程,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02

兼职会计受老板指使虚假发票

法院:判刑+罚款!

案件起因:

大庆市某果蔬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鸿公司),禹某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从2015年4月份开始,被告人杨某被禹军聘为公司兼职会计,主要负责做账、报税等业务。

2015年4月至10月期间,禹某指使杨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禹鸿公司名义分别向三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7张,税款1887466.39元。禹军谎称为公司员工办理意外保险,骗取了工人常某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让杨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77张。

因工人的身份证反复使用,杨某担心被税务部门发现,在征得禹某同意后,杨某帮助禹某复制了他人的身份证,开具了165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抵扣禹鸿公司对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法院判决:

1、被告人禹某(法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被告人杨某(兼职会计)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03

兼职会计为何容易出事?

小编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对所兼职的企业了解不深

做兼职会计由于是利用休息的时间帮一些小型企业做账或者是整理报表,所以在做财务报表的时候,通常是一次性做几个月,甚至是一年的财务报表,这样的话,如果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就不能及时上报给企业。

其次由于在兼职会计的工作当中,申报纳税是需要了解公司的销售情况和盈利情况而兼职会计由于对这些企业或公司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可能会出现不能及时足额申报的情况。

2、兼职会计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帮企业做假账

很多会计大概都有这样一个过程,一开始拒绝,后面听从老板安排。

兼职会计大部分都会对自己所兼职的这个企业的生产状况和经营状况不甚了解,因此在做财务报表或者是申报纳税的时候,可能会按照企业老板的,吩咐来进行财务报表填写和处理。

这样就在极大的程度上加大了作假这样的风险,有时候兼职会计,会在不知不觉中帮企业做假账,帮企业逃税,虽然并不是自己的本意,但是也触犯了法律。

给辛苦的会计姐妹提个醒:

1. 无论多少钱,虚开发票坚决不做

明知道公司可能存在虚开的情况下,要做好自我保护。比如不参与、不介绍、不签字。

2. 不贪图小便宜

说实话虚开发票公司有几个是大公司,你觉得能从里面赚来多少钱。谁信谁上当!你们觉得呢?

3. 不给自己找借口

经常有会计抱怨说,老板就让弄,会计没有发言权。这就跟酒驾一样,你开车就不能酒驾,你要是禁不住别人劝,那你就不要害怕查。甚至还有会计专门给老板介绍此类税务筹划,这样的危险只有自己清楚,你是不是大师,税务查到的时候就可以明辨是非了!





04

7件事

会计千万不要做!

1.季度末发票开具后又大量作废

这个不用说了,很多小规模企业会计爱这样筹划,我就问一下,你筹划的时候能不能早点,非赶上季度末了你一算超了30w了,早干嘛去了?

2. 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每个客户都是10万的合作金额吗,自己不觉得异常吗?

3. 给公司登记雷同信息

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啥也不说,这公司绝对是小鸟,找个凑数的人都困难,如果开票金额太大,肯定税务打电话问你!

4. 发票上购进与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

这个大家都明白,不展开了,不明白的可以自行留言。
5. 突然连续多次对发票增量增版

主要强调的突然,之前怎么够够的,咋现在不够了呢?

6. 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以往年度的蓝字发票;

7.成本费用互化

将属于成本项目的支出账务处理变为费用,以达到当期税前扣除的目的,或将属于费用项目的支出成本化以达到控制税前扣除比例及夸大当期利润的目的。





05

个人可以代理记账吗?

官方答复来了!

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人代账不受法律保护!

个人代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
同时,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六条关于“
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的规定予以查处。
找代理记账机构做兼职会计的请核实是否有以下这两个证:

第一个是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就相当于我们私人的身份证;
第二个是
《代理记账许可证》,要通过财政局严格的审核才能拿到的。

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去做相关的业务相当于无证经营,就好比我们要开车就要取得驾驶证的道理,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的就是无证驾驶,你敢坐他的车吗?
建议个人代账会计,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好是注册正规代账公司,取得代账许可!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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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人兼任多家公司财务、办税人员的,出事了!税局下达通知:立即整改,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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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员工及时确认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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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征期定了!税局刚刚通知!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猫叔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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