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群体,管好这个群体需要智慧和耐心。面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困难、压力和挑战,文山市司法局刚柔并济,迎难而上,在春节来临前为社区矫正对象送上一份丰厚“法治大礼包”。
送“尺”谈心讲纪把好入矫关
穿衣系扣,如果第一粒就系错,剩余的扣子都会系错。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训诫室等功能场所,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时谈心谈话及宣告仪式,严把社区矫正入口“第一关”。由选派警察对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宣告,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期限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对有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强调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树立纪律意识,并辅以身边真实收监案例为反面教材,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之初就要做到心中有“尺”,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罪悔罪、服管服矫,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等,以实际行动接受社区矫正。通过入矫第一课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进一步提升矫正效果打下坚实基础。
送“诫”现场警示绷紧安全弦
危险驾驶罪是很容易被忽视的犯罪,驾驶员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交通安全意识缺乏和法律观念淡薄,是导致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因其犯罪成本较低,为有效消除因危险驾驶罪引发的再犯罪,文山市组织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到文山州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听工作人员讲解因违反道路交通法、醉酒驾驶、开车玩手机等情况引发的交通事故;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与模拟驾驶和碰撞体验,亲身感受在不同路段、不同天气条件下的汽车驾驶体验及车辆发生碰撞时安全带对人体的保护作用等“沉浸式”教育活动,通过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血淋淋的惨痛教训,让社区矫正对象铭记自己的特殊身份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送“课”线上法治教育明规矩
春节将至,社区矫正对象的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更不容忽视。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人员对全市45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集体普法活动,通过《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空中课堂”发布观看《心中有戒》学习任务,学习后撰写心得体会,明确矫正期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强调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必要性,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珍惜社区矫正机会,日常生活中要坚决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管理,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保持警钟长鸣。“通过这次法治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与那些失去自由被羁押在监管场所的罪犯相比,我非常的幸运,我一定会好好把握住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服从管理,绝不再犯”。社区矫正对象施某某在心得体会中写道。
送“物”寒冬走访慰问显温暖
“以人为本彰显执法温度”。社区矫正对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同时能够正常生活,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在美团外卖当配送员,老板得知其有案底后辞退了他。因父亲已故,母亲尚在监狱服刑,身边没有亲人,又正值寒冬生着病,连看病吃饭的钱都没有。得知情况后,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先在经济上给予资助,然后为其送去大米、面条、油盐酱醋等生活物资,嘱咐其安心养病。目前司法所正积极联系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救助。社区矫正机构的关怀慰问让王某某内心十分感动,当场鞠躬感谢,表示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将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文山市司法局筹集4000元资金对处于困境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及时帮助。
送“诊”个性定制矫治解心结
社区矫正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心”的矫治,为更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开心结,以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文山市司法局积极开展个案心理疏导。
社区矫正对象熊某某,长期在酒吧工作,近期感到心情烦躁,有时摔砸东西,有时又情绪低落。为此,工作人员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了一对一心理辅导,帮助其舒缓工作生活方面的压力,引导其正确处理负面情绪,科学释放心理压力,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创造美好生活,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课后,心理咨询师为其建档,并给出后期干预的良性建议。下步,文山市司法局会将专业的心理咨询全面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健康人格的发展,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送“工”就业推荐生活有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社区矫正对象提高社会适应性,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保障。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无父无母,年近三十孤身一人,初中毕业后就以打工为生,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缺乏相应务工技能,一度处于失业状态。他对今后的生活表示担忧,情绪极其低落。针对王某某的情况,司法所多次走访进行安抚,并向其进行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经过努力,目前王某某在一烧烤店上班。下步,司法所还将继续回访为其帮助其排忧解难和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
送“镜”严格监管措施没商量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应充分珍惜在高墙之外的“自由之身”,珍惜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的宽松环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未经批准外出至四川省与网友约会,司法所开展信息化核查时发现其不假外出行为,告知其依法应当立即返回社区矫正执行地,但其编造飞机停飞、网约车问题等各种理由,拒不返回接受监管,直至工作人员和其家人反复劝说和督促罗某才肯返回。经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提请,社区矫正对象罗某被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百元的治安管理处罚。各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法律不是儿戏,要珍惜自己目前的“自由”身份,若以身试法,只会雪上加霜,自食其果。
岁末年关,期望社区矫正对象能深刻领悟法律威严与社会关爱,迷途知返、重塑自我,在法治的阳光下开启新生航程。
来源:文山州司法行政
制作:张潇
一审:黄繁
二审:张华
三审:张潇
终审:郑传桂/刘昭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