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空空
又不想努力“搬砖”
那就
......
近日
阆中市公安局
连续接到
电动车被盗警情
接警后
阆中市公安局
刑事侦查大队联合
七里派出所
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
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顾某、李某
并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4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顾某在阆中市杨家坝、滨江路、四桥等地,先后盗窃二轮电瓶车6辆,涉案价值约6000余元。阆中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合七里派出所经过细致侦查,于9月24日、10月14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顾某、李某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顾某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追回被盗二轮电动车)
阆中公安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 阆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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