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现形记

政务   2025-02-10 16:25   青海  


公司进行财务审核时,发现一笔资金不翼而飞,这笔钱款是对方没有打入账户,还是被人转走?近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揪出了隐藏在公司的“内鬼”。

“警官,我要报案,我们公司有一笔钱不翼而飞,钱款达5.8万元,你们帮我们调查一下吧。” 近日,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职工林先生来到祁连县公安局报案。林先生告诉民警,其公司负责承接国内旅游接待业务,起初和相关公司网签意向住宿、餐饮协议,收取一定比例的定金,等客户实际入住酒店当天,向客户收取剩余费用。最近,公司财务核对公司进出账时,发现5.8万元的营业款不知去向,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到报案后,祁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调查发现,公司的每笔转账记录和客户的转账交易记录都能对应,只有林先生所述的这一笔资金出现端倪,深圳某公司和某文化旅游公司有合作关系,当时双方约定先支付8000元定金,但是民警核实发现,深圳某公司并未向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支付这笔钱款。

林先生向民警说明,去年8月初,深圳某公司与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合作关系,该公司向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8000元定金。“我们的会计多次和深圳某公司核实,对方称已支付了这笔钱款,当时与时任公司经理的马某某进行对接的……”民警找到了突破口。经多方查证,马某某存在挪用资金的重大嫌疑,民警在公司调查时,公司领导和同事都觉得马某某工作卖力、做事麻利,没想到他会私自挪用公司公款。

于是,民警立即传唤马某某对其进行讯问。在讯问室内,马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马某某交代,他因手头拮据又有外债缠身,急需偿还债务就萌生出挪用公司公款的想法,利用职务便利,将深圳某公司转入公司的5.8万元钱款进行挪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被祁连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承办此案的祁连县公安局民警表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身处关键岗位,更应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切不可因一时贪念利用职权谋求非法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企业也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同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诱发犯罪的漏洞、遏制违法犯罪的萌芽,才能让企业获得更加长远的健康发展。

来源 | 青海法治报
责编 | 铁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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